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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为强化对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处置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4-30 22:54   作者:admin   浏览量:[]

  法令的颁布,是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清晰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当地金融作业的组织领导,实行当地金融监管和危险防备与处置职责,和谐解决当地金融作业中的严重问题,有效防备和化解金融危险。

  

  其间,为强化对当地金融危险的防备与处置,法令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清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危险防备与处置职责。二是树立报告准则。要求当地金融组织发生严重金融危险事情时,及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并通报所在地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三是规定具体危险防备与处置办法。四是树立法律协作机制。要求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树立法律协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联动计划。